
一晚和同學鴨子小酌。因為她曾有在日本住了五年的經歷,不知不覺就聊起少年時代的哈日行徑。
由於家風影響,我從小對日本的事物就懷有莫大的興趣與憧憬。這種憧憬還不只表達在一般流行事物上,甚至及於死亡的形式。
不,當然不,我指的不是切腹。切腹雖壯烈,不過太疼痛。而且肚破腸流後人頭落地,也不甚雅。萬一碰到笨手笨腳的「介錯役」,砍了半天不死,更是慘絕人寰。
我指的是日本的墓碑。我說,從以前就想過將來要老死在日本,然後葬在鐵路旁、大樹下,一片小小墓園中、矮矮窄窄的小石柱下,然後我的愛人或子孫拿著木桶木瓢,和我說話、往我石柱上澆水。
工頭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4)
今年﹝2002﹞年初,我曾經在網路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是《關於搖頭店、快樂丸與戒治所的雜記》。那篇文章是這麼開頭的:
"昨天經過便利商店,瞥見中時晚報的頭條新聞標題是「搖頭店 太猖獗」,從網路上找到的原文節錄如下:「單是台北市近來陸續開設的標準搖頭店就超過十四家,若加上以複合式餐廳及小酒吧規避遭貼上標籤的搖頭店絕對超過五十家。」
這個數字並不令我驚訝。但我有一點疑惑這則新聞所要表達的是什麼。好,有這麼多家店,而如果它們是非法的,為什麼會存在?而如果他們的確存在,那又代表了什麼?一種成長中的社會需求?或又是馬扁政府下的亡國之兆?....我不太懂。"寫完這些文字之後我就離開台灣,到溫哥華住了半年;這段期間有關「搖頭」的新聞當真不少。搖頭店開的開倒的倒、搖頭族關的關逃的逃、造就了幾位明星級的勒戒人,以及換湯又換尿的警員集體舞弊事件,十分精采熱鬧;可還是有不少令人看不太懂的部分,值得拿出來說說。
先不談我自己為什麼對這個議題特別感興趣。關於搖頭店快樂丸等禁藥議題,在台灣事實上是被當作一種「政治」和「八卦」的話題來操作:立法者用它來突顯自己的清高人格、執法者用它來展現輝煌績效、媒體用它來娛樂人民。可是對於它的真實面貌,我們能從媒體上看到的部分,當真是少之又少。
工頭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84)

這個標題事實上從很久以前就浮現在我的腦海裡了,可是真的要寫,依然有種不知從何寫起的感覺。
這種感覺或許就像 Richmond ﹝列治文﹞本身一樣吧:它的確是獨一無二的,可是卻不是什麼太了不起或特別有特色的獨一無二,或許這就是 Richmond 最特殊的地方也說不定...... 話要從我的朋友 Paul 在今年四月造訪溫哥華的時候說起。
當時我已經到這裡一個多月了,也曾經坐在別人的車裡去了一兩次 Richmond-----我想這就是第一個特色:Richmond 是個汽車城,因為沒有明顯的市中心(Downtown),地又大,所以沒有車的話真是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可是那天下午我們兩個就找不到司機,所以只好從 New Westminster 的 22 街車站坐公車過去。
這麼努力要去 Richmond 的原因是,Paul 以前雖然也來過溫哥華,可是從來沒去過 Richmond;對於生活在這裡的華人來說這或許有些奇怪,可是就觀光客或是旅行者的角度來看,Richmond 既遠,交通又不是很方便(比起 Skytrain 到得了的地方),所以若不是時間太多或剛好有空,實在不太可能老遠跑去「觀光」。
工頭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16)